1、填写认证申请表和有机认证调查表提交认证机构,缴纳申请费。
3、认证机构对申请者所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,认为申请者基本符合申请条件后,与申请者签署认证协议。
4、申请者根据协议交纳相关费用。
5、全部材料审查合格以后,认证机构确定有资质的检查员进行实地检查。检查员依据《有机食品生产技术准则》的要求,对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、生产过程控制体系、追踪体系以及产地、生产、加工、仓储、运输、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。 必要时,检查员可对水、土、气及产品抽样,由检查员和申请人共同封样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。
6、检查报告提交给认证机构颁证委员会审核。颁证委员会定期召开颁证委员会工作会议,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、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,做出同意颁证、有条件颁证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。
7、根据颁证决议和《有机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则》的要求,签订《有机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》,并办理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手续。